公告「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服務方案」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8331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兒童口腔保健,降低兒童齲齒率,國健署公告「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服務方案」,並自103年9月1日生效。本方案相關內容及附表,已登載於國健署網站之「本署公告」(http://www.hpa.gov.tw)供下載查詢。
三、國健署102年10月16日國健婦字第10204107681號公告「弱勢兒童臼齒窩溝封劑服務擴大補助方案」,自103年9月1日起停止適用。
四、旨揭服務方案伍、實施方法之服務方式:學校巡迴服務略以,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學校巡迴服務、或「國民小學聘任校牙醫提供校內學童服務」,應依相關規定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報備後辦理。前段文字所指稱「校牙醫」並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補助各縣市政府轄區內國民小學聘任校牙醫計畫」之校牙醫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補助各縣市政府轄區內國民小學聘任校牙醫計畫」之校牙醫主要提供學校師生口腔衛生保健諮詢、協助學校口腔健康檢查...等。考量學校非醫療處所醫療相關設備不足,於學校施作臼齒窩溝封填所需時間、品質管控、安全性等相關問題,建請
貴校事先規畫因應緊急事件之應變措施及其標準作業流程,另加強宣導請家長帶學生自行前往醫療院所接受服務,由學童持學校發給之「國小學童窩溝封填補助服務方案」之「護齒護照」與健保卡至牙科醫療院所接受服務。完成本項服務後,請牙醫師填寫「國小學童窩溝封填補助服務方案」施作紀錄單,並預約下次施作或追蹤時間,再將回條交回學校即可。
五、補助對象 :
(一)103年9月起入學國小一年級兒童(出生日期為96年9月2日 至97年9月1日 (含))。
(二)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、山地原住民鄉及離島地區國小二年級學童。
六、對本方案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業務聯繫窗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承辦人李先生(電話:04-2217-2426)。或是黃俞維先生,電話(04)22172200轉2411、2426、2441。